石油化工工程是一种复杂的工程项目,由于其具有特殊的工艺、设备、安全和环保等要求,施工总承包(EPC)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中重要的施工模式。总承包是指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、采购、施工、调试和维护,其主要作用是统筹安排、协调施工过程,实现项目的高效、安全、经济施工。
总承包能够有效地提高施工效率,总承包商合理安排施工过程,缩短施工周期,提高施工质量。还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,采取有效的措施,降低施工成本,节省投资,提高施工效益。总承包商根据项目的特点,组织合理的施工组织,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,确保施工质量,满足施工要求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,实施安全管理,确保施工安全,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。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。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
企业资信能力
1、净资产 1 亿元以上;
2、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1、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;
2、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1、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3 项;
2、单项合同额 3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(可含附属设施)检维修工程 3 项。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
企业资信能力
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1、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;
2、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承包工程范围
一级资质
可承担各类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。
二级资质
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,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。
注:
石油化工工程是指:油气田地面、油气储运(管道、储库等)、石油化工、化工、煤化工等主体工程,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。
石油化工工程大、中型项目划分标准: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:
1、30 万吨/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(气)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;
2、50 万立方米/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;
3、300 万吨/年以上原油、成品油,80 亿立方米/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;
4、单罐 10 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30 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,单罐 2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8 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,单罐 5000
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1.5 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,单罐 400 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2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,单罐 3 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
12 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,单罐 5 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,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;
5、800 万吨/年以上的炼油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、脱硫、催化、重整、制氢、加氢、气分、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6、60
万吨/年以上的乙烯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(PX)、甲醇、精对苯二甲酸(PTA)、丁二烯、己内酰胺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醋酸、醋酸乙烯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(EO/EG)、丁辛醇、聚酯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ABS
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7、30 万吨/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8、24 万吨/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9、32 万吨/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0、50 万吨/年以上纯碱工程、10 万吨/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1、4 万吨/年以上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2、项目投资额 6 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、染料、中间体、农药、助剂、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3、30 万套/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4、10 亿标立方米/年以上煤气化、20 亿立方米/年以上煤制天然气、60万吨/年以上煤制甲醇、100 万吨/年以上煤制油、20
万吨/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。
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:
1、10 万吨/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(气)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;
2、20 万立方米/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;
3、100 万吨/年以上原油、成品油,20 亿立方米/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;
4、单罐 5 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,单罐 5000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3 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,单罐 2000
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1 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,单罐 200 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1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,单罐 2 万立方米以上、总库容 6
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,单罐 1 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,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;
5、500 万吨/年以上的炼油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、脱硫、催化、重整、制氢、加氢、气分、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6、30
万吨/年以上的乙烯工程,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(PX)、甲醇、精对苯二甲酸(PTA)、丁二烯、己内酰胺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醋酸、醋酸乙烯、环氧乙烷/乙二醇(EO/EG)、丁辛醇、聚酯、聚乙烯、聚丙烯、
ABS 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;
7、15 万吨/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8、12 万吨/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9、16 万吨/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0、30 万吨/年以上纯碱工程、5 万吨/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1、2 万吨/年以上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2、项目投资额 2 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、染料、中间体、农药、助剂、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3、20 万套/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;
14、4 亿标立方米/年以上煤气化、5 亿立方米/年以上煤制天然气、20 万吨/年以上煤制甲醇、16 万吨/年以上煤制油、10
万吨/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。
总之,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具有多种作用,能够有效地提高施工效率、控制施工成本、提高施工质量和提高施工安全性。因此,石油化工行业应充分利用总承包模式,有效地改善施工管理,实现高效、安全、经济的施工。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。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
企业资信能力
1、净资产 1 亿元以上;
2、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800 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1、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;
2、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1、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3 项;
2、单项合同额 3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(可含附属设施)检维修工程 3 项。
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
企业资信能力
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。
企业主要人员
1、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;
2、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